SS杂谈:战争 人性 初稿

  说起来的话,战争与人性的问题还是人类伦理道德的一个分支学科,"战争伦理学".

  首先要指出的是,人性作为一种人格的体现或者说是人的自然属性,而战争中的"人性"则更应当是种有意识的自我约束,体现文明的进步。

  说战争中人性问题,这个课题大的有点吓人。


  简单的归纳一下,部族战争时期,人性体现于是否将对方部族当成“人”,大部时间中,是把对方当猎物的,而本部族缺少女性时需要补充时,会把对方的年青女性当作同等的“人”来对待,抓回来以后会被“分配”,但会受到本部族人口的相等或近似待遇,有时候也会把幼童直接补充到本部落的人口中。而成年的战士 ——一般都是干掉。

  在这一阶段,人性的适用范围是部族以内,而事实上很多部族都没“养老”的概念,老人或被抛弃或被放逐(除了部族长老或者祭祀),所以对敌的人性根本无从谈起。



  奴隶制战争期间,本身的社会结构就决定了奴隶主——奴隶之间的对立,敌对国大部时间都把对方的人当奴隶,一般情况下都要求永决后患,所以战士除非可以控制否则杀掉,会形成反抗势力的王族杀掉,这一时期的人性作用范围只包括本国的同阶级。伽太基人被屠发生这个时期,而白起坑俘——是在这一时期与封建社会的过渡过程中。


  封建社会要相对好一点,这里指的是封建国家封建国家之间,或者封建国家与周围相对弱小的游牧部族之间。部族之间参照奴隶战争。而游牧部族与封建国家或农耕部族之间——游牧部族根本就是文明的蝗虫——蒙古帝国的横扫欧亚就发生于这时期。

  封建社会比对奴隶社会的明显进步体现在,法律也开始有限的保护底层人群——包括仆人或长工,但家奴大部分不在此列。

  这个时候中世纪的西方战争中一般不会伤屠杀战俘,东方也很少(封建国家之间,封建国家对游牧部落之间),游牧部落对封建国家则相反,五胡乱华,蒙古人和清八旗对汉人的屠杀发生于此期间。所以这里就已经出现了一个理论,在战争中的人性,前题的问题在于——是否把对方当做同等的人或者相对地位较低的人。


  资本主义初期(大航海时代),“奴”对于本民族之内已经消失,法律对“人”的保护已经有了普适性(人包括:本国人,本民族人,受到承认的非本国人与非本民族人),这时候杀人要找理由了——所以西班牙人把美洲土著带到了凡帝冈——而凡帝冈的回答是——类人(像人但不是人),于是整个欧洲对南美部族有了发动战争以及屠杀的法理依据——他们不是人!

  所以上面说的那个理论更加的清晰,人性的适用范围实质上就是对敌对方在“人”这个概念上的认同度。

  再后一点有一个现象出现了,贬运黑奴——实质上有很多国家的法律归定不允话贩奴,但利益与金钱是贩奴者的信仰,而对已成的事实因为受益者集团的强大人性则无力作为。

  ——直到南北战争爆发——废除黑奴与黑人地位进步如果分开看的话前者成功了而后者如今还在继续,但从全世界来说,基本上,“人”的对等性已经产生。


  历史继续发展,社会的进步和战争中的人口流失使人们开始关注战争中的屠杀行为。于是代表着人类理性的代表产物——日内瓦公约产生。

  虽然这个公约建立在国际关系之上且没有强势的监督体系,但做为人性发展的标志性里程碑,它至少使参战的国家与军队有了约束。

  二次大战,英、法、美、德、苏之间的交战,屠杀行为已经受到了控制,这是大范围内的。

  第三帝国对犹太人基本上是定罪的。纳粹的教义之一就是犹太人即原罪。即然是罪恶的根源就要清理掉。

  卡庭森林的屠杀苏联人大部分是从政治上考量——复仇和嫁祸,苏军对德国人的报复也是出于仇恨,但在他们的战争中,这是应当谴责的现象,但不是整个战争的主流。

  而日本方面——我在另一篇文章里分类的:

  
引用:
战争有其残酷性,对敌方平民的态度,依残酷的呈度,我概括为:

  1、剥夺政治权
  2、剥夺经济权
  3、剥压生命权

  这里有一个向上兼容包含的关系。很明显日军的战争中对中国平民行为是剥夺生命权的。


  而政府或者军队对屠杀我将之分为以下几个情况:

  1、政府或军队反对屠杀,且对本方犯有罪行者视为犯罪。
  2、政府或军队反对(或不组织)屠杀,但对本方犯有罪行者包庇——做了就做了,不追究。
  3、政府或军队鼓励屠杀,并对本方从事屠杀者给予奖励。
  所以这一时期日本人做出的事情绝对是泯灭人性——当人性已经发展到这个高度时这种泯灭人性才是受难国对其仇恨或者说难以原谅的来源——尤其是他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认错。

  现代社会,在战争中对平民的保护,对环境的保护,依旧是这个学说或者这么一群人致力的对象。

  美国在南联盟和海湾扔下的大量贫铀弹,在农田中布下的地雷,仍旧在对当地平民产生威胁,人类伦理的发展依旧艰难的前行,而人性与欲望的斗争将永远继续。
评论(21)



回复 xiaoshenyangbj 的帖子
  呵呵,看来大家没明白我的重点是什么...或者说兄弟们更喜欢探讨人权问题.
  其实我这帖子压根就没讨论那东西,不过现在也可以拿来说说.
  要说人权这东西,首先这东西是个什么?生命权?自由权?政权?当然如果脱离了政治因素那的确是个好东西,但很遗憾的是,这东西被别有用心的政治绑定以后就和政治一个德行了。
  当然这里的政治也是狭义上的东西。

  而我的原帖里从头到尾就没把人性和政治挂钩。
  我只是想证明或者思考一个问题,核心就是,屠杀或者其他的野蛮行为,尤其是针对非武装人员的,而且是在自身安全以外的,或者生存以外的,其发生的第一特性是对对方做平等地位或者近似地位的“人”的不认同。简单了说就是没把对方当人。
  这个“人”从生物特性开始,到社会特性结束。五胡时代的“双足羊”就是彻底否定了“人”后的产物。所以杀起来随心所欲。那么对年青女子的强奸或者虐奸——即然对方连人都不是,反正是要杀了,做点其他什么也就顺理成章。

  而现代社会,我们很清楚,美国人也很清楚,如果发生战争的话,那么与之敌对的无论从生物特性上还是社会特性上都是“人”。
  而西方把“人权”拿来当武器当借口也证明了这一点。
  所以这一期间,在以消灭敌方武装力量和反抗力量以外,没有限制的屠杀也就没有了基础。而公约体系就是各国对这一认识的共识并通过合约的形式加以确定。
  所以我说这是人性的进步。



除了战争本身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质外, 战争中的公认道德标准与人类自身的生存条件有关。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 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自身的道德标准也在不断提高, 对于人的生存权更加重视, 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 另外, 在战争实践中, 人们也发现, 善待对方的俘虏,可以减少对方的抵抗, 从而减少自身的伤亡, 加速战争的进程。
同一个时代,不同的人,对战争中的道德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美国对阿富汗战争中的战俘标准,就颇为引人注意。首先,自身是反恐战争,就应该采取比恐怖分子高的道德标准, 对战俘应该符合国际公约的标准。 其次, 以对美国国家安全没有威胁,而维族的恐怖分子引渡回中国,可能遭到中国政府的严厉处罚为理由,拒绝引渡中国籍战俘回中国, 这样的处理更是奇怪。



回复 12楼 的帖子
不好意思,可能是我没有表达清楚。关于人性的进步之说~~不太同意。

  大道理不说,近十年像木马屠城,南京大屠杀这种规模性,组织严密的灭绝行为好像是消失了。但是阿富汗战争,二次海湾战争大家要看清楚一个事实~美国人更狡猾了。现在的一些屠杀和酷刑拷问更加隐秘,也就是美国指示别国来干坏事,撇清关系~自己人整自己人~和伟大的美国无关。注:这种操作从取证来说基本上没有任何办法。



补充一下,美国现在可以说越来越肆无忌惮了,中情局承认在审问中使用过水刑~这也是人类酷刑之一,现在居然轻描淡写的承认了,而且认为理所当然~大家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就是美国认为只要符合自己的利益,那任何丧失人性的事都能干出来。所以想请教楼主,这是人性的进步还是倒退呢?注:以前美国干的坏事起码还不敢承认,现在~~不多说了。



回X兄:
"人性的发展"指的是普适性的,战争中的人性的表现或泯灭的表现肯定是受到人类社会整体进步制约的.
       说人权,那么为什么以前没人把这东西当武器?为什么国内某些人也整天叫这个?充分说明从社会整体上得到了发展.重申一下,不是人权发展,是人的伦理道德发展,表现在对外民族的认同上.
       战争,战争本身就是一种暴力的最高体现,以剥夺生命权为特征,所以在这里讲人权(自由权,经济权等等)都是不合适的.所以我的帖子里更多的提到"是否把对方当作平等地位或者近似地位的人",重申:重点是"人",而且是最低生物特征的"人".
       从一个方面就可以看出人性的进步,现在还有国家敢光明正大的说某敌对民族是"双足羊"么?就是可以杀了吃的那种?
       15楼的例子不合适,中情局不是军事机构,是国家安全机构.你讨论的是生命权以上的东西.
       要说的话,我也认为,就目前的战争伦理,依旧任重道远,所以我帖子的最后一句的意思就是人性的斗争和发展还差得远.
       人性不是政客的东西,而是整个人类社会道德框架的东西,所以我们看到反战团体,并在心中对战争中的某些事件有着主观的评价.这就是人性,当这些微小的个体聚成一个整体时,就是普适性的人性,其对屠杀之类的评价也就体现人类道德或者人性的发展水平.

       P.S.
       感觉好像和兄弟们讨论的不是一个框架内的东西



我不是个随便的人,但是我随便起来不是人。这就是战争!一群不是随随便便的人,只要进入了战争的角色,那么,或许他曾经是孝顺的儿子,体贴的丈夫,慈爱的父亲,在此时,都变化了,即化为禽兽!
我们常常看到战争中我们袍泽弟兄之间常常存在的那种特殊的信任,关怀所表现的人性。但是,对待敌人,就算是善良的雷锋,也要说,要想秋风扫落叶一样干掉他们。战争中奢谈伦理。
当宋襄公以仁义为大旗,以公爵国的身份攻击楚国,战于泓水,以仁义为宗旨,不进攻渡水的楚军,结果最后大败。可见仁义在战争中是要不得的。
我觉得战争既然是政治的延续,那么,首先所有的战略目的以及细节处理方面,都需要考虑是否对政治造成某些影响。在这方面上,应该首先注重自己力量的保存,那么,大多数时间需要对敌人需要狠一点!但是关于俘虏人员和敌方百姓,虽然我很想谈及人权的关注,但是,我认为一切都需要在保证自己方面不必要损失的情况下,才能够人道的处理。比如,敌方的百姓就是想要跟你作对,那么对越自卫反击战时期的那种做法我觉得也未必不可以,但是也算是不得已而为之了。如果地方的俘虏人员和百姓如果没有那种特别的威胁,或者威胁在可控范围内,那么,我觉得不需要滥杀,这样会给国家整体的政治,外交带来非常大的阻力,从而影响军队的战略都有可能的。



有时候不杀了别人 别人回复会反咬一口 比如越王勾践 对日本这样的 就应该斩草除根 像以前对高丽一样



回复 16楼 的帖子
谈人性不谈政治~楼主的意思我明白了,说点大白话吧。古代战争中五胡乱华时期,出现的双足羊~这个名词,就是把人当做动物可以大规模屠杀~甚至可以吃~一只羊嘛。

现在人性当然进步了~首先把你当人~不会吃~某种层面的地位平等,但是只要有各种借口~恐怖分子~美国和世界的安全就可以~酷刑拷问~光明正大的屠杀~确实把你当人看了~因为你是邪恶的。



我想起了当年我军不杀俘虏,优待俘虏的政策。别人老说咱傻呗,别人都他妈把你父母兄弟姐妹给杀了,你还给他水喝。到底什么是战争的正义,如何才算真的有人性,还真难弄懂!



嗯,SS貌似有点标题党的嫌疑^^。我在外面看到文章的标题是《SS杂谈:战争 人性》,我还以为是SS准备探讨下SS(党卫军)在二战期间的人性问题;第一反应是二战期间的SS有人性可言吗?结果一进来发现上当了,原来是一个很严肃的命题,仔细看了文章,觉得SS不是要谈在战争中的人权保障问题,而是想说说人性是如何在战争中的体现,或者说是SS兄是在述说一个过程,一个人性在战争中逐步成长并被广泛认可的问题。不知道我说的是不是。一家之言。斧正斧正!
    人性在战争中的逐步被认同这个过程,我觉得更应该是处于人类对自我对社会对环境的逐步认识这么一个大环境之下的。战争促进了科技的发展,科技的发展带动了社会的进步,社会的进步导致了人文认识的进步。然后再又一个个轮回,人类进步了。人文认识的进步才使得我们一步一步的认识并确立了人类本身在社会在战争的地位。人权就是人文认识,人性进步的一个产物。人性的认知到了今天并没有走到尽头,我们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现在的目光投向了外太空,梦想着探索宇宙,可我们连人类自身的认知都还那么的浅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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