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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憂子 2011-9-5 04:49

老人摔倒 无人敢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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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摔倒 无人敢扶[/color][/size]

      9月3日,《楚天都市报》发表记者周蕾的报道,题目是《武汉88岁老人
摔倒无人敢扶窒息身亡离家不到100米》。文章介绍说:2日上午,88岁的
李爹爹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口迎面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
1个小时之后,李爹爹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而死亡。

      聪明的记者没有谴责围观者的冷漠,只是最后感慨地说:「如果当时有人扶
他一把,或者帮他转个身,让鼻血流出来,或许他就不会走……」

      这件事情,使我联想起最近的两则报道:

      9月3日,《东方早报》记者储静伟报道:2日下午4时许,黄浦区尚文路
中华路口,一名拄着拐棍的老人不慎摔倒,血流满面。当时许多路人看见,却没
有一个人上前搀扶老人起来,只是围观。

      8月31日,《东南快报》记者陈恭璋报道:30日下午1时许,福州晋安
区三八路中间的护栏旁,一名七十多岁的老人蜷缩在路面上,苍苍白发里不断渗
出鲜血。道路两边有数十名围观者,他们站着、看着,但就是没有人伸出援手。

      其实,类似事情很多。为什么有着「扶老携幼」民族传统的民众,如今谁也
不敢做好人好事了呢?因为2006年的彭宇案件,因为2009年12岁男孩
成「彭宇」被指撞88岁阿婆遭7。5万索赔案件,因为最近天津车主许云鹤称
搀扶摔倒老人被判赔偿10万元的案件,像警钟长鸣一样告诫世人:远离摔倒的
老人,就是远离麻烦。因为法律有时候并不能维护社会公德,也不能申明正义。
因为「扶老携幼」有时候要付出巨额的损失和惨痛的代价。

      2010年10月9日,我在色中色茶坊区发表了《二十余年的未解之谜》
一文,讲述的是自己做好人好事惹上的一场官司和经济损失。从那时候起,我就
告戒自己的孩子以及亲朋好友,见到摔倒的老人,一是不看,二是不管,三是尽
快远离。因为事实教训了我。

      那么,看见老人摔倒,究竟应不应该帮扶呢?我觉得,这一问题不应该仅仅
用道德底线探究,而是应该客观地现实的理性的思考与评说。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老人群体就像秋后的庄稼、落暮的夕阳,不论身体健康
与否,都是属于或迟或早瓜熟蒂落的那一种。老人摔倒与小孩摔倒、年轻人摔倒,
实质上是两个不同性质和后果的概念。老人摔倒无疑是两种可能:一是突发疾病
自己摔倒,这就预示着生命危险;一种是受惊吓或是外力作用而摔倒,如果是健
康老人,他自己有能力站起来,如果站不起来,则意味身体的哪个部位出问题了。

      具体地说,老人摔倒有三种可能性,并且都有可能导致「做好人好事」的麻
烦和恶果。

      第一种,老人突发疾病自己摔倒,预示着生命危险。这种情况,唯一理性的
理智的做法,是专业医生前来进行专业性的救护,而不是非专业人员盲目的乱扶
乱动。好心人的做好事的过失,如果老人家属不能原谅,理所当然应该承担责任。
这不是好心没好报,而是无知与愚蠢换来的必然结果。

      第二种,老人受惊吓或是外力作用而摔倒,摔坏了或是诱发严重的旧病,责
任人已经逃之夭夭,同样是需要专业医生前来进行专业性的救护,而不是非专业
人员盲目的乱扶乱动。这里隐藏两个问题:第一,做好人好事帮了倒忙,产生过
失,同样应该承担责任。第二,如果被老人或是家属赖上,而又没有人出来为你
作证,你就得哑巴吃黄连了,花钱买一个「做好事」的教训了。

      第三种,老人受惊吓或是外力作用而摔倒,常常是老人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
谁是责任人,或是当时瞬间意识模糊,或是判别有误,一些老人本来没有什么大
碍,完全可以站起来走人,却要固执地赖上一个人,为他(她)看病或要钱。如
果你好心地做了好人好事,你就是自找麻烦了。

      现在,严酷的社会现实是:一些老人和老人家属并不是知恩图报,而是沾边
就赖,很多人的惨痛教训警示着世人、警示着人们的良知。

      其次,我以为,很多人把法律规则与道德规范混为一谈,用所谓良知代替理
性,这不是思想品德高尚,而是愚昧的无知的思想意识。做好人好事也是有一个
道德标准、能力标准和责任标准。直白地说,该你做的事你做,不该你做的事你
未必要做;你有能力做的事你做,你没有能力做的事没有必要去做:你有责任和
义务做的事你做,你根本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做的事,非要表现自己,理所当
然地应该承担过错、过失的责任。比如就说老人摔倒这件事情,如果预感到老人
摔坏甚至危及生命,社会职责分工应该是专业医生来救护,这是医院和医生的责
任,也是他们能力能够尽职尽责的事情,更是他们的职业道德和良知。我们理性
的思考:你一个普通的人,就凭你的好心和良知就能够救死扶伤吗?如果你帮了
倒忙使老人致残、致死,难道不是你的责任吗?

      再次,我要说的一个真正的社会道德问题,就是很多人长时间围观,窃窃私
语,冷漠淡然,而没有用人人都有的手机呼唤120和110,致使老人长时间
的躺在那里静静的死去,这才是社会公德的问题。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社会现象呢?后来别人告诉我:如果你打120或是11
0,有时候会被老人家属赖上。他们在法庭上会说:如果不是你撞倒了老人或是
自己觉得自己有责任,你怎么会好心地打120或110,那么多人围观,别人
咋没有你的好心和良知呢?法官会说:就是呀,那么多人,咋就你做好人好事呀,
如果你不是傻子,脑袋也没有病,你会做这种愚昧无知的事情吗?

      最后,我还是想明白了,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甚至不敢打手机呼唤120
或110,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color=Navy](发表《老人摔倒 无人敢扶》一文之后,很多朋友参加了讨论。今天(5日)下午,看到长江商报《老人摔倒窒息身亡续:老伴签“救我者免责”声明》报道文章,特在17楼转载原文,供大家讨论参考。请版主给予支持和理解,谢谢。)[/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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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汉跌倒谎称不赖你让路人扶起送医院后改口[/color][/size]
                                  2011年09月20日来源:齐鲁网

      见到90多岁的老人在公交站牌旁摔倒,骑着电动车路过的省城刘女士便赶
紧下车扶起了老人。为了不让自己成为翻版「彭宇」,刘女士在扶起老人的时候,
请周围的几位路人为自己作证。「姑娘,我不会赖你的,你是好人,」被扶起后,
老人对刘女士很是感恩。然而,当老人被送到医院后,却改了口,称是刘女士撞
了他。幸亏老人的家人明事理,幸亏有目击者愿意为刘女士作证……

                             九旬老人路边摔倒  上前搀扶反被诬

      据刘女士说,事情发生在9月16日下午2点左右,当时她正好骑车路过省
城北坦陈家楼72路车站牌。

      「路过的时候看到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摔倒了,我就想赶紧下车去扶老人起
来。」刘女士告诉记者,见多了各地的「彭宇」案,她当时也是担心老人会赖上
自己,于是她就找在站牌等车的路人作证,并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了几位目击
者。「万一出事的话,你们可要为我证明,我只是做好事。」多位目击者均表示,
「没事,我们都看着呢,出现万一,会给你作证。」一旁的老人也说,「姑娘,
我不会赖你的,你是好人,谢谢你啦。」

      刘女士回忆到,见路人都愿意为其作证,老人也这么说,她便立刻扶起了老
人,并让其坐在路边。可由于自己的手机当时没电了,刘女士只好将自己的手机
号码口述给几个证人,但当时她没有记下证人的电话。「我想着反正自己心里也
无愧,当时恰好手机也没电了,就没记下证人的联系方式。」

      「没过一会儿,有个女士过来,可能是老人的邻居,看老人摔伤了,就赶紧
把老人的外孙找来了。」刘女士说,老人见到外孙后,表示自己的骨头伤了,希
望上医院检查。

      想着既然老人已经有家人照顾了,她就打算回家了,「没想到,老人突然改
口说是我撞了他。」

      一听这,刘女士立即拨打了110,并和老人外孙一起,将老人送到医院。

                              为清白寻目击者  已有证人愿出面

       经过医生检查,老人确实骨折了。

      「一开始还谢我呢,可就在上医院前,老人突然改口说是我撞倒了他……」
刘女士很疑惑,刚刚还说让自己放心不会赖上自己,突然怎么就改口了呢?刘女
士怎么也没想到这种事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于是她赶紧和老人的家人解释。

      「不过幸好,他外孙没有为难我,当时我就想,实在不行就找目击证人作证。」
随后,刘女士见老人已有人照料,便离开了医院。她告诉记者,当时既没敢留下
自己的手机号,也没敢记老人家属的手机号。

      「就是怕啊,怕到时候自己被赖上。」虽然老人家属没为难她,但老人在上
医院前说的那句话,还是让刘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

      「我心想不能这样,一定得找到目击者给我作证。」刘女士思来想去,觉得
最直接的办法是去事发地点去等目击证人,要不就找媒体帮忙寻找目击证人。于
是她便在陈家楼站牌等待,「后来好容易等到了一个目击者,她表示愿意为我作
证,确实是我扶起的老人。」

      而为了证明清白,当时刘女士也找来了电视台记者,希望有更多的目击者能
为她作证,「节目播出后,就有一位崔女士给我打电话了,说她也是目击者之一。
如果我遇到麻烦,她说肯定会出来给我作证,就算上法庭,也给我作证。要不然,
我跳黄河都洗不清了。」

                              目击证人证实 「她确实是做好事」

      为求证此事,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那位愿意作证的崔女士。「确实是那位女士
做好事,扶起了老人。」崔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正在路边等公交,转头看见了
一位老人拄着拐棍过来。「可能是拐棍没拄好,崴了一下,老人就摔了。」崔女
士说,此时正好刘女士骑着一辆电动车路过,于是就下车扶起了老人,并且还告
诉路人自己的电话,给自己作证,「她确实是做好事,我可以作证。」

      刘女士说,目前她已有些许放心了,至少有证人证明她是清白的。当记者问
及,是不是因为老人年纪大了,且送到医院后可能有些恍惚,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刘女士认为,「其实老人当时真的是清醒的,毕竟我刚想去扶他时,他还说的好
好的。」

      由于刘女士没有记下老人的联系方式,记者没能采访到老人。但在电视台的
节目里记者也看到,老人的家人也表示,老人虽然90多岁了,但神智清楚,而
且也时常爬山锻炼。而昨天,记者也前往了当时救治老人的医院,在急诊科和骨
科寻找老人,并没能找到那位老人。目前,老人是否说过是刘女士撞的他也无法
求证。

                       化解「讹人」与「逃责」对抗维护好扶危济困善念

      遭遇了这次的事情后,刘女士以后是否还会再继续帮助他人?对此,刘女士
并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表示这次真的很害怕自己被赖上,毕竟之前也听说过很
多类似的事情,「只要这次证明我是清白的就好。」而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刘
女士也表示,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我是绝不会再做了。」

      对此,记者也采访了一些市民对此事的看法。市民杨女士表示,如果类似的
事情再多发生几起,那么社会的信任度将大打折扣,「以后再有老人摔了,谁还
敢去扶?」而市民周先生则认为,不管如何,既然已经找到证人了,那么刘女士
也可安心了,但至于见摔倒老人还扶不扶,得看情形。

      此事在网上曝光后,网友「无聊星期一」表示,自己虽然没有遇到过类似的
事情,但听说的实在是太多了,很多确实是别人做了好事,被帮者却反而被赖上
了,且其中不少还都是老人,「以后老人摔倒起不来了,反正我是不敢去扶的。
要么就是先扶起来,然后赶紧就跑。」网友「行走天下」感慨,被救者对救人者
发生误会并不可怕,怕的是「讹人」与「逃责」之间的恶意对抗。化解这种对抗,
需要以司法为代表的公权力秉持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需要人们在纷纷扰扰
之中保持冷静与理性,进而共同悉心维护好扶危济困的每一丝善念。

[[i] 本帖最后由 guiguziabc 于 2011-9-28 05:16 编辑 [/i]]

xjyjh01 2011-9-5 09:07

其实这样的事情很久以前就有了,只不过是针对特点对像的,比如民工、外地人。但是到现在这个程度,还得怪彭宇案的炒作吧,害得还同一个小区的老人也不敢扶了。
确实有这种情况,老人倒了,需要有专业人士来扶,但是大多数时候,老人或者老人家属是故意这样的,经历多了,谁还敢扶?不是有某个长途车司机被冤,结果被视频证明是做好事后,老人及家属马上改口的事情?我觉得,既然可以按照推论证明彭宇们有责任,那么一旦证明老人及家属恶意,也应该判罚!

jatv1000 2011-9-5 09:13

我认为社会出现这种现象,完全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的。

pxfuck 2011-9-5 09:27

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5、60年代,需要来讨论吗?根本不需要讨论。我们以前所受的教育也是要我们助人为乐,帮助别人。想这种事情,以前的人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帮忙,不可能会发生一个多小时无人管的情况。现在这种事情发生了,我们应该反思的是什么呢?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人与人之间的不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我觉得我们的政府有很大的责任。我们一方面教育我们的孩子、我们的人民要遵纪守法,要诚实守信,而我们的社会现实却告诉我们,老实的人必定吃亏。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道德缺失的现实面前,我们能做的只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君不见,好多见义勇为的人流血又流泪,好多举报的人被被举报人报复的居无定所。我们也只能告诉我们的孩子要自己保护自己,别多管闲事。

purjoy999 2011-9-5 10:17

最近这新闻好像蛮热的,腾讯还专门出了专题报道和讨论,说什么其实中国古风实际如此……人性之悲哀啊。
如果这个社会发展到老人们摔倒或者被撞倒之后不需担心无人负责或者自己完全有能力自救时候,也许会消除这种现象。

冷血枪手 2011-9-5 10:24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yuhao1221 2011-9-5 11:06

都是这个社会造成的  关键是现在这个大团体里坏人太多 你有心想去帮忙都不敢 谁知道能出什么事啊  所以说因为没人去扶窒息也很正常

兔丫丫 2011-9-5 11:25

谢谢楼主引出了这个话题,我也一直非常关注这一些话题。
可以说是法律把道德逼到了墙角了,还不给喘息的机会。
为什么从两个著名案例出台后就更加没有人去对老人帮扶?因为大家还是怕惹官非,怕麻烦纠缠自己,怕自己说不清楚,怕后续的经济赔偿。
现在有专家对这出台的案件进行了质疑,一般受伤的老人一方是原告,民事诉讼是需要原告举证的,原告可以提出充分的证据吗?

songjiang4321 2011-9-5 11:30

这种现象是当今社会的无奈……在一些西方国家,当发生意外事件致人受伤之时,已经通过考核并合法持有紧急救助证件的民众可以对伤者进行抢救,其他人只能积极配合而不能直接对伤者进行救助,这是为了避免因为错误的挪动和救助给伤者带来二次伤害,使伤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当然,在这些国家,有资格对他人进行医学救助的人非常多。但在我国,情况就大为不同了。民众普遍缺乏紧急救护的基本知识,也缺少对于紧急救护基本技巧的日常训练,导致大多数人其实并不知道在医生赶到之前,应当如何正确的救助伤者。比如,如果随机抽取路人进行调查的话,恐怕知道对于脊椎骨折的伤员应当如何搬动这个问题的人不会有几个吧……因此,在危急时刻,大家无从伸出援助之手;从医学上讲,如果不具备相应的知识,也不应该擅自对伤者进行救护,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伤者的二次伤害。
    从另一个角度讲,救人之后反被误解和追偿的事例屡见不鲜。正如国内某电视台的新闻评论员所说,很多人的想法是:我是好人,但别人未必是好人!很多人都会问:如果他没有责任,他为什么要救助伤者?而救助者一旦面临这样的情况,很难以一己之力将问题澄清……
    要改变这种现状,绝非一日之功。从基本医疗救护知识的普及到国民素质的整体提升,都是改变现状的必备基础,却也都是改变现状所面临的巨大难题。

0茎侯佳阴0 2011-9-5 11:52

还记得南京的徐老太吗?她便是整个社会道德滑坡的开始,尤其针对此类事件的严重滑坡。

larry-sd 2011-9-5 13:12

现在的社会人心险恶,谁还敢来扶,扶好了还要同去医院,如果那老人的家人硬说是扶的那人推倒老人的,那就真的有冤无路诉了,要知道现今社会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不一定上得起医院,如果还负担了老人的医药费那就是老人救活了,但就害了做好事的那个家庭了,所以权衡利弊之下还是不扶的好,因为不能为了一个不认识的人而害了自己的家庭。

酒醉高老庄 2011-9-5 14:27

实话实说,昨天下午我逛街的时候,一个老奶奶推着一个轮椅,因为是要下人行道,年纪大了实在是不方便,就请求那个兰州拉面的小伙子帮她推一下轮椅,小伙子真的是犹豫了。这几秒的犹豫,真的是让人觉得,这个社会让人心痛。当然,最终他还是帮了老人,老人也很感谢他。

shem 2011-9-5 14:29

回复 1楼 的帖子

南京的事件给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一种心理的震慑作用,让他们知道了不能动的不能乱动,不能帮的不能乱帮,国家的法律机器显示了强大的威力,打压了善良跟道德。

FENZI111 2011-9-5 14:51

时代发展了,物质条件丰富了,可人们的精神上却空虚了。。。社会的悲哀?时代的悲哀?

后来人 2011-9-5 15:58

看了这篇报道真的让我心寒,都说资本主义有多邪恶,我们的社会主义也强不到哪里去。就连做人的最起码道德底线都做不到,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tdzj 2011-9-5 16:13

不是不想扶,是扶不起,真不知道自己老了后,会不会演变成一人摔倒,其他人纷纷过来拍照的情景...哎 社会道德被逼得沦丧到何种地步了..

無憂子 2011-9-5 16:15

[color=Navy]发表《老人摔倒 无人敢扶》一文之后,很多朋友参加了讨论。今天(5日)下午,看到长江商报《老人摔倒窒息身亡续:老伴签“救我者免责”声明》报道文章,特在此转载原文,供大家讨论参考。请版主给予支持和理解,谢谢。[/color]


[size=6][color=Navy][align=center]老人摔倒窒息身亡续:老伴签“救我者免责”声明[/align][/color][/size]
                                         [align=center]2011年09月05日  长江商报 [/align]

      “本人在人行道上摔倒被人施救,施救者免责。”这是家住汉阳知音西村的87岁周菊贞婆婆,为自己签下的一份免责声明。

      三天前,周婆婆的老伴88岁的李爹爹,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口摔倒后,围观者众多却无人上前扶他一把。1小时后,爹爹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font=黑体][align=center]太婆自签“被救免责声明”[/align][/font]

     “这个社会怎么了?我老伴做了几十年的军医,一辈子救人无数,竟然死得如此之惨。”昨日,周婆婆沉浸在失去老伴的悲痛中。

      记者告诉周婆婆,很多人都是怕被讹上才不敢施救。如果写一份声明,让旁人放下心理包袱,可能会减少悲剧的发生。周婆婆随即拟了一份免责声明:人行道施救、机动车道非司机施救、两人以上相互作证施救等三种情况下,施救者皆被免责。

      周婆婆说,如果她日后遇到意外,希望别人敢于施救。“这也不是为了我一个人,我只是觉得,不能再让更多的人死得这么没有尊严。”她想把这一做法推荐到社区,让更多的老人参与。

      周婆婆的女儿李女士也在免责声明上签了名,“现在人情冷漠,大家也经常在媒体上看到老人碰瓷的新闻,防范意识很强,有了免责声明,让大家能放下心理负担。”李女士说。

[font=黑体][align=center]街坊对“声明”表示认可[/align][/font]

      “如果当时有人能帮我父亲侧翻一下身子,也许他就不会死。”周婆婆的儿子李先生说,他父亲是鼻梁摔断后,长时间趴在地上,由此窒息而亡。

      附近水果摊的李师傅介绍,当时没人敢施救,主要是不了解急救措施,再就是怕家属“找麻烦”.“几年前,我们也曾轮流背着突然发病的老人去医院急救。现在大家都怕被讹上,电视上也经常放这种事,不得不防。”李师傅边说边摇头。

[[i] 本帖最后由 guiguziabc 于 2011-9-5 16:17 编辑 [/i]]

276224304 2011-9-5 16:50

心酸啊,我们的国家什么时候竟然发展到了这样的地步,政府在大力推广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忽视了人民群众的思想教育,导致了社会道德的沦丧,现在不但是老人摔倒没有人敢扶,就是小孩,残疾人,青年人摔倒也没有人敢扶了,谁敢说他们不是一个诈骗团伙在敲诈呢?不知道我们自己摔倒的时候会不会有人敢扶呢???

無憂子 2011-9-6 01:38

谢谢楼上朋友们的积极回复和热烈讨论。

我以为,助人为乐还是应该的,一个民族应该有好的风气。但是,应该怎样做才是恰到好处,既帮助了别人,又避免意外麻烦和得不偿失,这是需要理性思考的问题,也是需要理智抉择的事情。

newsmthtianya 2011-9-6 09:00

其实人民还是好的 坏的是政府法院,当初许老太 要不是法院那么判,现在风气也不会那么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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