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者称幼童遭货车来回碾压
2011-10-21 13:12:52 来源:四川新闻网
10月20日上午,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云锦往立石方向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撞倒一名放学回家的5岁小孩,致其当场死亡。泸州全搜索江阳南路十二号社区(BBS.LZEP.CΝ)上也有网友曝料,10月20日天中午11点左右,泸县云锦镇云丰村一货车司机撞到一小孩(还在读幼儿园的小孩)后,小孩被撞后,又站了起来,没想到被货车再次碾压,最终面目全非,当场死亡!
昨日下午3时,泸州晚报记者赶到事故现场。一辆车牌号为川E23305的货车停在公路一侧,交警正在现场维护秩序。记者看到,路面上有一条长长的血迹,从货车身后几米远处一直延伸到货车车头位置,死者的遗体还卡在货车左前轮下。
一名30多岁的女子双眼红肿,跪倒在货车旁。据附近居民介绍,这名妇女就是死者熊茂科的母亲魏文玲,他们一家是云锦镇云丰村人。魏文玲告诉记者,儿子熊茂科今年5岁,还在上幼儿园。上午11点放学后,熊茂科和几个小朋友一起回家,没想到快到家门口了,竟然发生了意外。“有人来喊我,我跑出去一看,儿子就卡在车轮下。”魏文玲痛哭失声。
目击者:小孩被卷进车轮拖行了10米
同村的张世芬是这起事故的目击者。事发时,她正好走在几个小孩的后面。“那个货车是迎面开过来的,娃儿(死者)在路边上走。”张世芬指了指马路一侧划的白线,“靠边走的,没有超出这根线。”张世芬回忆,货车好像是碰到了熊茂科的右耳,“娃儿被碰倒后,又马上翻身爬起来,去捡落在地上的雨伞。”
接下来的情景令张世芬目瞪口呆,“我看到车子往后退了一点又往前,娃儿就被卷到车轮下,然后车子继续朝前开了大概10米。”张世芬说,她当时就在几个小孩身后十多米远,货车开到她面前时,她清楚地看到车轮下的小孩已经血肉模糊。“你干啥子?还不停下来!”最终,货车在张世芬的面前停下了。“他(司机)下车后还骂了一句,然后转身就走。”张世芬说。
警方:会尽快查清事故原因
昨日下午,泸州晚报记者在云锦镇派出所见到了肇事司机敖勇。现年35岁的敖勇是泸县立石人,据他称,事发时他驾驶货车从云锦到立石。记者询问事发经过,他却闭口不谈,只是说,“我会积极赔偿,他们(死者家属)要好多我就赔好多。”
截至泸州晚报记者发稿时,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还在进行中。对于目击者和网友“货车故意反复碾压小孩致死”的说法,警方称,目前仅初步完成了现场勘察,暂时无法认定肇事司机行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事故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警方表示,“会尽快查清事故原因,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来源:四川新闻网-泸州晚报 记者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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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事故真正性质仍在调查。但对于近年来层出不穷的此类故意性质事件的再次发生,毫不意外。
1. 无论倒车是否仅是操作失当,究竟有否主观杀人的故意,明知撞人后的应有反应只能是立刻停车,查看伤者。所以司机至少构成了间接故意,如在美国法律里大概应对应二级谋杀。
2. 为了个人私利,不计他人死活的道德问题。
3. 保障道路安全、受害者利益的行车保险问题。
4. 撞伤不如轧死的变态法律问题。这也正是杀人者理性权衡风险代价后的基本动机,人们普遍怀疑一些交通致死事件的过失/故意性质的根源所在。
5. 旧事重提。记忆犹新的药家鑫案件,药家鑫的“难缠”杀人动机,无非就是为了逃避责任和赔偿。该案45498.5元的民事赔偿判决再一次教育了全体国人伤不如死的价值逻辑。一个生命的价值,仅在于死后的烧埋尸体钱和孩子的抚养费(丧葬费15146.5元+被抚养人王思宇生活费35052元),本人的生命净价值(死亡的物质赔偿、精神赔偿)在法律判决里是赤裸裸的零。
这就是天朝特色、别无分店、诡谲荒诞、堂而皇之的法律。
很善于适应环境的人们在习惯和麻木,麻木不仁故我依旧的法律制度同样如此。
[ 本帖最后由 freeabc 于 2011-10-21 20:57 编辑 ]